为进一步抓好集团公司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和省国资委汛期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近日,集团公司安委会组成三个安全督查组,由集团班子成员带队,对集团所属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专项督查。
5月29日至30日,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吴毕华带队、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龚光德、蜀裕公司总工程师黄能亮、工作人员钟平、余洋组成的督查组,前往叙永龙蟒公司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重点对水沟头和松林一井硫铁矿进行现场踏看,听取了龙蟒公司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照督查清单,查看了责任体系建立、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检查记录等方面相关资料。
针对水沟头和松林一井硫铁矿尾砂堆存在安全隐患,汛期暴雨易导致矿渣局部垮塌,督查组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二要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值班值守,确保汛期安全;三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四要加强隐患台账,制度、应急预案等资料的规范管理。
6月6日,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杨明带队、纪委书记邱福斌、工作人员余洋组成的督查组分别前往服务公司和友谊宾馆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结合各单位实际,重点检查了民族饭店D座、配电房、发电机房、餐厅厨房、锅炉房、家属院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查看了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巡查台账等相关资料。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良好。督查组要求:一要做到认识到位,充分认识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坚决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攻坚战;二要做到责任到位,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要做到措施到位,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把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抓实抓细,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月5和7日,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王益民带队、副总经理吴毕华、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张青松组成的督查组前往凉山州,对锦宁公司、江铜稀土公司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重点对锦宁公司尾矿库、炸药库、选矿厂、井下作业面进行了实地踏看,一是听取尾矿库工作人员对现场环境及施工运营流程的详细介绍;二是深入现场了解尾矿库库容、防洪能力、排洪设施及炸药库、选矿厂、矿区道路安全管理情况;三是查看了尾矿库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记录等安全生产台账;四是深入外协队伍了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现场督查后,锦宁公司党委书记康文向督查组汇报了公司从完善安全体制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体系方面的情况。
督查组对锦宁公司汛期安全生产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锦宁公司汛期安全生产防治工作做到了超前部署,提早预防,有效降低安全隐患事故发生。督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把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二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加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落实问题整改,尽最大努力杜绝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三要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科学预警和防范工作,抓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督查组还对参股单位江铜稀土公司牦牛坪稀土矿尾矿库、边坡、废石场、三道河防洪工程、选厂等进行了汛期安全督查。
这次督查为矿投集团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矿投集团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部署要求,紧抓安全工作不放松,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隐患事故发生。